建筑管理学院组织教师参加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营改增”专题讲座
国务院发文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行业营业税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重庆市为适应试点工作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重庆市实际,发布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对计价内容以及依据做了一系列相应调整。
建筑管理学院为及时掌握行业动态,适应应用型高校教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学生,组织教师冒雨乘车参加重庆市定额站在重庆市文化宫举办的行业“营改增”专题讲座。
5月14日,建筑管理学院潘晓丽、吴露萍、蔡小青等一行19名教师早早赶到会场,做好准备,认真听取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杨万洪的讲解,仔细记录。通过讲座,了解了建筑行业因为“营改增”带来的税收上的变化,熟悉了企业管理费费率的调整,以及计价和未计价材料、机械费、组织措施费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等进项税额的计算,掌握了工程费用计算程序的变化。为及时调整、更新相关授课内容做好准备,让学生在课堂上接受最新的知识。(建筑管理学院 王浩/文 潘晓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