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毕业生申请补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相关事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5-29 11:20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12年凡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毕业的本科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全部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已毕业了的2006、2007级本科生,当年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如果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今年可以申请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位。申请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位的06、07级已毕业学生,需要符合如下条件,并办理如下手续:
1、凡申请授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的06、07级毕业生,必须是已获得毕业证的学生;
2、必须报名参加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免考),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原则上由本人到二级学院报名,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报,但必须出具报考者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地点在原毕业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已在5月23日的通知中注明;
3、申请学位授予者,必须本人持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持成绩单)原件(交复印件)到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填写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完成相关程序,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6月10日;
4、根据学院相关规定,06、07届毕业生,在选择由重庆大学或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如果今年3月已报名参加重庆大学学位课程考试的学生,目前要放弃重庆大学的学位课程考试和授予重庆大学学士学位,申请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的学位,本人必须写出书面说明方可报名参加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的学位英语考试和申请授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