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4-22 18:51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使青年教师练就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同时在教师中形成努力进取、相互交流的良好氛围,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学院决定在本学期举行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及承担教学工作的辅导员、行政人员(原则上35周岁及其以下)。
二、比赛流程
(一)初赛
1.按照课程归属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织青年教师(包括承担教学工作的辅导员、行政人员)在学院(部)内进行初赛。人文素质选修课在人文素质教研室进行初赛。由各二级学院(部、室)成立初赛评审小组,组织50%以上的青年教师进行初赛。初赛要求在4月27日前完成并提交决赛人员名单至教务处。
2.初赛评比参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一),以讲课效果为主,同时结合参赛教师的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等有关材料。
(二)学院决赛
1.决赛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初赛结果,推荐优秀教师参加5月初的决赛(决赛名额见附件二)。
2.决赛形式
决赛由学院统一组织。比赛采用参赛选手现场授课,评委现场评比,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3.决赛内容
我校本科生教学计划所开列的必(选)修课的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决赛的授课方式应以基本的课堂讲授形式为主,应注意板书与各种教学媒体的有机结合。
4.决赛讲课时间
每位参赛教师讲授时间均为30分钟(超过30分钟的内容凰惚热谌荩蠼彩龅哪谌萃暾�
5.决赛提交的资料
决赛前,每位参赛教师须提供决赛讲课内容(30分钟)纸质教案一式12份给评委。
6.赛前要求
参赛教师须在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地点,赛前15分钟点名未到者视为弃权。比赛顺序由全体参赛教师抽签决定,参赛教师于决赛前一天到教务处办公室参加抽签。
(三)观摩教学
1.为了达到示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比赛时各二级学院(部)应派出当时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前往观摩学习。
2.获奖教师授课观摩教学安排在下学期第3~4周进行。
三、比赛组织机构
比赛组委会、评委会主任:王银峰
(一)组委会
组 长:杨松如
副组长:李忠荣、娄思未
组委会成员:刘嘉敏、李平诗、曹跃群、邓仕伦、傅鸿源、宋立贤、吴家华
工作人员:姚 韵、马印普、高 源、杨明静、余 快、黄 娜、陈大雨
(二)评委会
组 长:刘宗行
副组长:张来仪
评 委:童明俶、陈今润、黄 忠、余小平、蒋汉祥、徐铁城、罗世荣、张新龙、陈世海、张心明
四、评选标准
比赛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亮分,比赛结束后,汇总每位教师的评分表,计算出参评的最后得分(平均分:参赛选手所在单位的评委回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得分)。根据得分的排名顺序评定比赛获奖者的等级。评分标准按《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五、获奖名额及奖励
(一)奖励名额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二)奖励
一等奖 1000元/人
二等奖 600元/人
三等奖 400元/人
优秀奖 100元/人
对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并将比赛结果纳入当年的教师考核和单位考核。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