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2-22 09:36
各二级学院:
经研究决定,面对全院学生开始办理重修选课手续,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重修办理对象: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经“补考不及格”课程的学生。
二、重修选课范围:本次只办理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的重修选课。
三、办理时间和流程:
1、即日起至2月26日,学生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和学校的总课表到网上进行重修选课。(网址:http://222.179.90.230,“计划与课表”项目下的“重修选课申请”进行。若对选择重修课程有疑难问题,可在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干部处咨询、查询。一定要先去查询全院总课表后再来选课(“计划与课表-------总课表”),错选和漏选期末考试将无法登载成绩)
2、2月27日至2月29日,根据自己重修的课程,在网页上打印出自己的重修课程单(网址:http://222.179.90.230,“计划与课表”项目下的“重修选课申请”,点击“打印”按钮),并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重修确认手续(没有确认的课程将会被自动删掉)。
3、3月1日:学生到所选课程教学班上课。
四、注意事项:
1、选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按照本学期开出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教学班号、课程类型准确填写。否则将出现选课错误。
2、办理选课手续后,学生必须按照自己选定课程的教学班上课和参加课程考试,否则将会出现无法登载成绩情况,重修在哪个班,报的哪个老师,就在哪个班参加期末考试。
3、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本次重修选课,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即使参加考试,也不能登载成绩。
4、未注册的学生没有选修课程资格,本次将不能办理重修手续。
教务处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