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第四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3-27 15:36
建筑管理学院各团、学干部:
为更好提高我院学生干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引导他们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建筑管理学院第四期团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筑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事、2014级各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培训日期:3月30日——4月12日
三、培训地点:六教111(暂定)
四、培训方式:户外扩展、课堂讲课、课堂交流;
五、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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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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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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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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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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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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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军
(团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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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
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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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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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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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璟
(团总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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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出发,做更好的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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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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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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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清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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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长、成才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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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扩展、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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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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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 豪
(团总支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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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团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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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组织:
组织部:团总支组织部
组织机构:
顾 问:诸海磊 杨丽清
班主任:胡 军
副班主任:屈 豪
班 委:(共在学员内设七名班委)
七、培训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次培训相关规定和考核制度,积极主动的参加团课培训,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2.按时参加相关培训,不迟到,不早退,如发现无故缺勤或其他
欺瞒情况出现,取消该名干部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先,并全院通报。并对相应班级、支部考核违纪记录一次。
3.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或外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得请假,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假并注明申请团干培训事假。并上报给支部负责人�
4.培训结束我们将根据个人和团体出勤情况、参加活动积极性、负责人审核等环节为符合本次培训学员的颁发学院结业证书。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副班主任屈豪(电话:13896916909)。
最终解释权归建筑管理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所属
共青团建筑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