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五四青年红旗标兵”、“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3-3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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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号
共青团建筑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文件
建管学院团[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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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五四青年红旗标兵”、“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通知
在过去的一年里,建筑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和广大青年团员在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高举奋斗旗帜,组织开展团学干部培训,为创建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为共青团队伍培养了更多的人才,为党和国家提供了优秀的后备军,团学的工作和发展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深入推进全校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选拔树立优秀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团员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鼓励和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团干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团学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我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五四青年红旗标兵”、“十佳团员”、“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会”精神及党团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为广大青年团员做好带头作用。
3.生活中勤俭节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且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4.积极参加各种团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且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
6.学习成绩优良,前一学年期末成绩排名在团支部50%以内,且一年之内无拖欠学分和违纪现象。
(二)优秀团干部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会”精神及党团知识,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为广大青年团员的带头人,且无旷课记录。
3.生活中勤俭节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
4.积极参加各种团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一年之内无拖欠学分和违纪现象。
6.积极参加团干培训,无迟到或无故缺席。
7.如担任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或干事,则在任职期间无自动辞职或被辞退现象,且必须对建筑管理学院的团学发展有所贡献,或者是对所在的团支部有突出贡献。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的团学干部勤奋团结,能带领全体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团支部活动。
2.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好,班级无违纪处理者。
3.学习风气浓厚,能按时收缴团费。
4.有行之可效的团支部工作制度,能按时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
5.团干积极参加团干培训,无迟到或缺席。
6.团支部的各团员积极参加团日活动。
7.团支部的旷课率不超过10%。
8.团支部的挂科率不超过40%。
9.团支部的优秀率不低于3%。优秀率是指前一学年期末成绩的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0分的人数比上班级总人数的百分比。
(四)十佳团员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会”精神暗惩胖叮钊牍岢故舜缶瘢薪细哒嗡匮�
2.生活中勤俭节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
3.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活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并在某一方面获得杰出表现。
4.学习成绩优良,前一学年期末成绩排名在在支部30%以内。一年之内无拖欠学分和违纪现象。
5.参加团干培训(无迟到、早退及缺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6.如担任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或干事,则在任职期间无自动辞职或被辞退现象。
7.如担任团支部的团学干部,则无较大工作失误,积极为团支部做贡献。
(五)五四青年红旗标兵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会”精神及党团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必须参加团干培训(无迟到、早退及缺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思想上积极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培训。
4.前一学年期末成绩位于团支部前五名,一年之内无拖欠学分和违纪现象。
5.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取得一定优异成绩,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6.政治思想明确,作风扎实,公道正派,有若干先进事迹,取得若干荣誉称号,在青年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
7.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团学的工作中有较大贡献。
8.担任班干期间无自动辞职或被辞退,且为班级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若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或干事,则任期必须满一年且未自动辞职或被辞退。
(六)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会”精神及党团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家庭经历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等情况下,顽强拼搏,自
强不息,以自身努力赚取生活费用。
3.刻苦学习,前一学年期末成绩名列团支部前10名,一年之内无拖欠学分和违纪现象。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广大的群众基础,有若干先进事迹,获得若干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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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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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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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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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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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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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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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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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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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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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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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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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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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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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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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团支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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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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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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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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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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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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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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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青年红旗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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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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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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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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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秀团员(共257名)
各团员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评
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257名优秀团员。
2. 优秀团干部(共53 名)
申报资格仅限团总支学生会在职干部或干事,各团支部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
传委员,校团委的团学干部或干事。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评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53个优秀团干部。
3. 先进团支部(共19个)
各团支部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
评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19个先进团支部。
4. 十佳团员(15名)
各团员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评
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15名十佳团员。
5. 五四青年红旗标兵(10名)
各团员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评
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10名五四青年红旗标兵。
6.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3名)
各团员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者,均可报名。经建管院团总支组织部初次审核评
议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筛选出3名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三、评比办法与程序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青年红旗标兵,十佳团员,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需参加选评的优秀青年团员根据个人情况先进行“自评”,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班级评议,得票率不得低于70%。
2.团支部评议后,把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至教研楼(8号楼)302办公室,再由组织部进行初次评议并根据评分表筛选出优秀材料送至院级评议小组进行评定。
注: 1.此次评定为院级评定。
2.预备党员及党员均不参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团员”评定。
3.各单位申报的申报表及材料(纸质档、电子档),务必于 2014 年 4月 10
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教研楼(8号楼)302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各单位申报的材料(电子档),务必自行保存好。
5.纸质的申报材料统一为普通A4纸,黑白打印。
共青团建筑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 委员会 五四评优 通知 共青团建筑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