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单公示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建筑管理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各班级认真开展了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以及学院审定,现将建筑管理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存在疑义,请及时到建筑管理学院第五教学楼408—1办公室王小芳老师处反映,邮箱邮箱1844876905@qq.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