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建筑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七一”院级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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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4-21 15:44
教工支部、各学生党支部:
为鼓励先进,激励全院各支部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组织保障、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总支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八大会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负责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措施有力,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在学院生活和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规章制度科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畅通。
4、工作业绩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领导和推动支部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5、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师生满意,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关系密切,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学习模范;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学习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师生共同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密切联系师生,努力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学院师生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弘扬优良学风校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学生党员学习目的端正、成绩优良、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50%,曾获得学院及以上奖项,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还要求:
1、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求真务实,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取得较明显的成绩。
2、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3、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良好的形象,在教职工、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从事学院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一)优秀共产党员
根据学院党总支汇总的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员信息,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31名,名额分配如下:
1、教工支部:5名
2、第一学生党支部:9名
3、第二学生党支部:4名
4、第三学生党支部:1名
5、第四学生党支部:12名
请各支部根据师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根据学院党总支从事党务工作人员总数,拟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先进党支部
根据学院党建工作实际情况,拟推选先进党支部1个。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向全体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
2、各支部党员根据要求自行填写申报材料;
3、各支部组织召开评选会议,民主表决。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要经过党小组讨论推荐,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同意)后,报学院院总支。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条件,提出是否参评的意见,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报院党总支。
5、召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严格对照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讨论决定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多方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坚持求真务实、公正诚信、重在建设,真正评选出有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的有先进代表性的榜样和模范,以此推动我院基层党建工作。
(二)各党支部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1、申报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或支部)先进事迹简介: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3、个人(或支部)宣传资料(电子版):100-120字的先进简要概括、近期照片一份(不小于5M)。
(三)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5月20日,各党支部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党总支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月21日,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审核各党支部上报的材料;
5月25日,学院党总支召开评议审批会议;
6月8日,召开先进个人和先进党支部表彰大会。
建筑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