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及“十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9-24 10:35
各辅导员:
为了确保中秋及“十一”长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与和谐,确保假期后学生顺利返校,现将中秋及“十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加强学生特别是2012级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人身、财产、网络、宿舍设施和交通安全等方面。
2.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离开寝室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学生酗酒,外出时要结伴而行,按时归宿。
3.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出时要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树立我院学生的良好形象。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是新生、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在学习和经济上存在困难的学生,在解决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
二、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好学院关于安全稳定的有关要求和制度。
2.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稳定教育,排查安全稳定隐患。
3.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卫生死角及时消除,以保持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
4.各辅导员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实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进行妥善处置,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5.放假期间,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组、社团等名义集体组织外出游乐活动,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组织或参加跨校活动和探险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认真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7.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辅导员务必于10月7日晚10:00到学生宿舍,检查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16:00前将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
8.放假期间,如果学生遇到紧急情况,可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49481038;
保卫处负责人电话:13667632685,13637895895。
附件:
建筑管理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