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规定
2012届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总支2012届毕业生党员党建工作,现将2012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做出以下规定,希望遵照执行。
1、2012届毕业生党员材料包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2、毕业生党员材料为个人重要材料,在毕业离校时,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亲自领取,原则上不得代领。
3、如果确实有事不能亲自领取,一定要有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领书》,经基层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才可以代领,同时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领取,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承担。
4、毕业生党员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妥善保管,并严禁伪造、涂改、毁损。毕业生党员应在领取组织介绍信时一并将党员档案领走,学院党总支不负责邮寄。
5、凡是拿到党员材料的毕业生党员请不要自己打开党员材料档案袋,否则党员材料作废,后果自负。
6、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有效期内尽早办理接转手续,并提醒接收单位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学院党委。
7、如因出现以下情况而导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失败,后果由毕业生党员自己承担,学院党总支不再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再补办党员档案:个人上报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未及时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交与迁往单位、个人原因遗失介绍信或党员档案材料等。
8、办理时间:6月25日9:00-11:30、15:00-17:00;6月26日15:00-17:00 。
9、办理地点:建筑管理学院党员工作办公室(八号楼309#)。
建筑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