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2级本专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3-28 10:02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培养出“基础实、素质高、技能强”,具有创新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将制订2012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
1、要求各二级学院在2011级本专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讨论制订2012级本专科培养方案。
2、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试行)》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制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试行)》认真做好制订工作。
3、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2级培养方案撰写规范》的要求,统一格式、标题、字体及字号。
4、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十二周周五(2012年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培养方案的初稿,并向教务处提交经院长签字的培养方案纸质文档和同版的电子文档,同时填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审批表》;
(2)第十三周到第十四周,教务处对新制订的培养方案针对格式、课程设置、开课单位等进行审查;
(3)本学期第十五周学院组织专家对新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评审;
(4)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并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制订培养方案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5、请各二级学院依据新制订的2012级培养方案,着手布置制订2012级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工作,并要求在本学期第十六周前提交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定的A4篇幅的纸质课程大纲文档和同版的电子文档。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